二○○六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凡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按《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及京考高招〔2006〕14号《关于做好200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大研究生的入学复试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按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复试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组织。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考生必须通过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参加按总成绩计算的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复试的重点是考察学生掌握本科阶段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综合素质和能力,看其是否符合研究生的培养要求。
复试时考生的初试总分排名不作为主要考虑因素。凡接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能说明考生具备基本的复试资格,复试时机会均等。
二、复试的分数线及人员
复试分数线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根据教育部200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之比为1.2:1以及各专业达线考生的具体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包括初试各科目的总成绩分数线和单科成绩的分数线。考生必须同时达到总成绩分数线和单科成绩的分数线方具有参加复试的资格。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公布将以“复试公告”的形式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的网页(招生招聘栏目)上。
三、复试内容和组织形式
复试内容
复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身体状况等方面的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内容一般是在初试中未涉及或较少涉及的基本理论、知识的技能。能体现我院的专业特色,考查结果应能加深对考生的知识广度和深度的了解。
2.英语听说能力:通过集中测试及面试提问,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3.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考生的基础知识是否扎实、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和创造力、考生的实际(验)技能和动手操作能力、综合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以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综合能力和发展潜质;综合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从而了解有关考生对重要理论知识掌握的牢固和熟练程度、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查考生非智力因素,从而达到对考生的全面了解。
思想品德的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复试小组在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考核中通过与考生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研究生部将通过“函调”向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或学生管理部门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
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为30分钟。
4.计分办法: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各项复试内容占复试成绩比例为:
专业课笔试总分为30分(考试时间一个半小时);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总分为10分;综合面试总分为60分;总计100分。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组织形式
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由研究生部有关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相关专业的专家和技术(学术)骨干组成。复试全程按教育部要求记录、存档。
复试工作中应注意保密问题。在录取通知书发出之前,任何人不得对考生做出与录取相关的承诺或暗示。除了单位向考生公布的内容外,任何人不得向考生透露有关复试的内部情况。
四、体检
体检主要是了解考生的健康状况,以及体质、体能等。体检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医务室进行。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经核实后,一律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的结果应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它
接收调剂生应专业对口,调剂考生也须参加复试。
对达到国家复试要求但不拟录取的考生或参加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由研究生部通知考生及时向外调剂,调剂时应有接收单位开具的调剂接收函。
本复试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本复试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中国科学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